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方法如下:
1、补贴对象和标准:学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其享受助学贷款或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户家庭(申请补贴时,需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2014级三年高职、2012级五年高职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内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2、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包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学院就业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学院就业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应注明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领发放程序:学校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由财政、人社部门、按核定人数和金额将补贴资金补拨给学校。学校收到拨款后,由招就处通知时间统一领取,领取时需持本人身份证。
4、申报时间毕业当年3月左右,具体时间以人社部门下发文件及学院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5、所有申报材料以系为单位交至招就处汇总后上报人社部门审核。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及低保证明样本.doc